一、医生为什么要做创新成果转化?
01 政策支持
从国家层面到地方政府层面都形成了对成果转化的支持体系;
02 导向明确
无论是对医疗机构还是对医生的考核,都把医学成果转化中涵盖知识产权专利的转化、授权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参考指标;
03 逻辑明确
医生和医疗机构做成果转化顺理成章且必须。以医疗器械为例,从整个创新流程或全生命周期来看,最前端的临床痛点一定是由医生和医疗机构发现,产业界才可以跟进,在整个转化链条中,医生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04 成功先例
华西医院、北医三院、上海九院、中山医院等一系列医院均已形成可复制的体系或行之有效的模式。在具体项目上,如2019年3月北医三院余家阔教授和纳通成功落地5000万元成果,开启了医学创新成果转化新时代。以药为例,2020年和2021年,华西医院刘进教授的两个成果转化合计达7.5亿元。再如北京积水潭医院走通全国第一个医疗领域的赋权案例,即医生拿股权,医院拿现金模式。这些成果成功转化的案例已经把相应的模式走通。
二、医生做创新成果转化存在哪些困难?
01外部
首先主要是一个创新发展阶段的问题。医生在创新领域起关键作用的是最早期0到1的阶段。我国整个医疗创新的发展正处于跟随、模仿偏多的阶段。这个阶段存在一个核心特点——创新的起点已基本明确,需要通过工程或者逆向工程将其实现,这主要由企业界和工程界参与,并不需要医生作为原始想法提供者参与。这种情况会导致医生有意向做却有力使不出来,企业方与工程方与医生沟通特别早期创新的意愿不强。
其次,政策在具体不同医疗机构的落实需要结合自身的情况制定相关细则,实际操作中不少医疗机构由于对政策导向理解的深度不够,制定细则不够准确,落地流程不够细致等原因导致转化通路遇阻。最后,医学成果转化技术转移专业服务机构和人才极度缺乏。
02 内部
首先,医生个人层面对成果转化或创新的理解不够系统。其次,国内医生培养体系没有工程化的路径和思维,医生的想法需要工程师和科学家来配合,有时医生的想法在工程上无法实现。第三,大部分医生成果转化经验少,特别是医工、医企合作经验少,磨合需要过程和时间。最后,国内的医生确实时间非常少,医教研已经占了很多的工作时间,现在做创新转化需要付出额外的心力,甚至舍弃一些个人时间才能做相关创新转化工作。
三、医生做创新成果转化的一般路径是什么?
第一步,以成果转化为导向的项目信息整理以及结构化
很多医生都会有想法,但有些推进得快,有些推进得慢,其核心在于医生的第一步到底有没有真正地迈出来。很多医生会把他的想法和别人描述,却没有真正意义上以成果转化为目的进行结构化整理。因此,以成果转化为导向的项目信息整理以及结构化很有必要,应涵盖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类别是器械还是药物,如果是器械是有源还是无源,是一类、二类还是三类,属于哪一个专科,所处的阶段,项目背景,瞄准的目标市场等,以及项目的临床痛点,具体解决方案等一系列的信息。
第二步,进行项目的初步评估
基于结构化信息,可以从临床的必要性、市场的规模以及技术团队等维度进行评估。通过初步的评估,就能判断这个项目到底适不适合转化,因为好的临床项目虽然很有价值,比如发paper或者具备基础科研的价值,但不一定都适合转化。通过初步评估和沟通,判断是否继续推动成果转化或者补充、调整科研方向,直到适合成果转化。
第三步,进行知识产权的保护
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很多细节,创新想法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再具体到每一个知识产权上形成一个比较好的专利文件。最后才能保证创新想法不被侵犯。在遇到侵犯时才能以此为武器维权。在项目转化时也能有一个载体,把创新想法以专利或是知识产权的形式转化给别人。
第四步,医工融合,包括医药融合、医信融合
这一步的核心点在于要把创新想法变成一个简单可验证的实际小产品或小模型,才能进行转化谈判。医工融合这一步是决定转化飞跃的重要一步。如果没有这么一个小的产品或模型,而只有想法的话,无论是对外谈判还是成果转化,总会觉得差一些东西,若有可经过验证的产品和模型,在进行对外谈判转化和博弈时就会具备优势。
第五步,转化推介
基于小产品及模型,为整个成果转化过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时就可以和产业界或者投资界进行接触,推广创新想法。一般有几种做法,可以在过往合作的圈子里看看是否有人对这个想法感兴趣;通过学会、协会等平台进行沟通交流;通过知识产权或者成果转化相关服务机构争取最广泛的关注。尤其是在细分专业领域,吸引更多人的关注,通过加深了解,进一步开展有针对性的沟通。
第六步,转化对接
如果有人感兴趣就需要根据承接方的特点进行谈判,涵盖知识产权的分配、后续权益的分配、项目的关键步骤,以及双方对整体发展方向的共同认识,这一步骤在实际操作中也有很多技巧。
第七步,履行医院的合规流程
和企业已经谈判好并达成了初步共识后就需要整个医院流程的介入。在这一过程中,一些医院有专业的成果转化管理团队可以进行前期介入,这一步的目的是合理合法合规的把和企业的合作事项变成医院认可的一个条款,将流程走完。然后按照整个条款付款,款项会先打到医院的账户上,医院再按照相应的管理规定把款项发至个人。目前大部分医疗机构都是不低于70%的标准。
来源:众联共创医械转化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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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工融合创新中心编辑:蒋琴(实习生)
医工融合创新中心审核:朱宗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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