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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全力做好“三体系”促进科研机构技术转移转化

发布时间: 2021-11-03 21:21    浏览量: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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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大力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优化科研机构技术转移机制”,全力做好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政策和生态体系,强化科研机构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建设,打通科技创新“最后一公里”。


    一、健全制度保障体系


    深化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实施方案(试行)》,对赋权操作流程、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尽职免责、风险防控及相关配套政策等提出具体意见,推动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实操。南方科技大学已出台《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管理实施办法》,并开展涉及43件知识产权的4项赋权改革项目,其中20件知识产权已实现产业化落地。

    完善成果转化工作机制,引导高校、科研机构设立专门的技术转移部门,目前我市各高校已普遍建立了校级层面统一领导、专职机构归口管理的成果产业化工作机制,重点规范知识产权认定、成果使用权和所有权、鼓励创新转化方式、建立制度保障和人才体系、引入第三方服务体系等方面内容,并将科技成果转化作为科研人员职务晋升、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据统计,我市高校通过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等,累计完成成果产业化合同数9322项,金额43.66亿元。


    二、优化政策支持体系


    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实施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资助项目,鼓励建立专职的服务工作团队或者专家顾问团队,提供市场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服务,已资助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等单位700万元。全市共有备案的技术转移机构92家,其中国家技术转移机构11家,市级技术转移机构81家。

    不断培育壮大技术转移转化交易市场,实施技术合同资助项目,对技术合同的卖方或者受托方给予政策支持,累计资助技术合同项目120个,金额4287.26万元。今年1-6月共认定登记技术合同6065项,同比增长31.99%;成交总额1115.38亿元,同比增长89.36%;核定技术交易总额1046.73亿元,同比增长80.12%。

    以市场化运营方式加强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在高校、企业、政府之间搭建成果产业化沟通桥梁,累计培训初级学员533人,其中发放结业证书435份。


    三、完善创新生态体系


    实施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计划,创新产学研融合发展模式,打通“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化应用—企业孵化”全链条通道,把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产业发展三者有机结合起来,解决科技、经济“两张皮”的问题。深圳共有省级新型研发机构42家,涵盖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各个领域。比如,清华大学深圳研究院创建20多年来累计孵化企业2500多家,培育上市公司22家,成为“高科技上市企业摇篮”,为促进高校、科研机构等科技成果转化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持续打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特色品,连续成功举办十二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累计吸引3万多个项目参与比赛,培育出捷顺科技、汇川技术、金溢科技等11家A股上市企业,以及大疆等2353家国家高新企业,累计带动社会投资约63.2亿元,成为深圳促进技术转移和成果产业化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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