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在利用放射诊疗设备对受检者进行诊断和治疗时,所产生的电离辐射如控制不当可能会对受检者和公众造成健康危害。如何才能保障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辐射安全?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的定期检测至关重要!
一、放射诊疗机构需要进行哪些检测?
放射诊疗设备需定期进行状态检测、稳定性检测;放射诊疗设备新安装、重大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如更换球管或影像接收器),应进行验收检测。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和防护设施需定期进行放射防护检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者标准。
二、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第七十二条第(四)项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四)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设备和检测仪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二)定期进行稳定性检测、校正和维护保养,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状态检测。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和防护设施进行放射防护检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者标准。
第四十一条第(三)项 医疗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 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检查的。
三、放射诊疗设备及场所的检测周期是多久?
放射诊疗设备的验收检测、状态检测和放射诊疗场所放射防护检测均需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进行。
放射诊疗设备
1、状态检测:对运行中的放射诊疗设备,为评价其性能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而定期进行的质量控制检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2、稳定性检测:为确定放射诊疗设备在给定条件下获得的数值相对于一个初始状态的变化是否符合控制标准而定期进行的质量控制检测。
稳定性检测应由医疗机构自身实施检测或者委托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
放射诊疗设备机房放射防护安全设施应进行竣工验收;在使用过程中,应进行定期检查和检测,定期检测的周期为一年。
稿源:盐城卫监、责任编辑:李英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