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厦门在全面梳理政策实施成效、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升级优化,着力提升政策的精准性、包容性和可操作性。本次修订先后征求29个部门、70家企业的意见,新增和优化条款共12项,既回应产业和用人单位的现实需求,也更加贴近人才多元化成长路径。
据悉,本次修订带来三方面直观变化。其中,高层次人才评价的覆盖面进一步拓展,人工智能人才、外籍人才、技术经理人、技能工匠等群体有了更清晰的认定入口;通过赛事获奖、项目落地、岗位贡献等方式,人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号入座”;申报条件更贴近实际,在社保和个税缴纳、年龄限制等方面有所放宽。
按照认定标准,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分为A+(杰出人才)、A(国家级领军人才)、B(省级领军人才)和C(市级领军人才)四类,申请人需同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和相关标准。通过认定后,人才可按类别和政策规定,享受配偶安置、安居保障、医疗保健等“人才生态十二条”服务。
此次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修订,是厦门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的重点举措之一。下一步,厦门将同步做好政策宣介和落地实施工作,确保新标准“用得好、落得实”,持续营造政策和环境“双最优”人才生态,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人才支撑。赋能创新链
围绕纵深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厦门率先将技术经理人纳入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范畴,推动更多科技创新成果在厦转化。例如,取得副高以上职称或高级技术经理人证书,且达到一定技术交易额的技术经理人可对应认定为市B类、C类高层次人才。
具体认定条件如下:
申请B类人才:具有正高级技术经纪专业职称,在厦累计促成技术交易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技术经理人。
申请C类人才: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经纪专业职称或取得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颁发的高级技术经理人证书,且在厦累计促成技术交易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技术经理人。
来源:福建日报、厦门人才网、秋凡科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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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工融合创新中心编辑:朱宗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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