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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转化需要一本“明白账”

发布时间: 2021-10-15 17:17    浏览量: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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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今,通过促进成果转化工作,发掘中国科研自身螺旋上升势能,发挥我国理工科人才培养规模巨大的“燎原”优势,真正把科学家的内生动力激发出来,不仅是解决国家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的必由之路,而且是实现经济双循环、“双碳”目标的必然选择。


    但在梳理当前成果转化工作过程中,笔者发现一些与时代要求不相符的问题,当前迫切需要一本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明白账”。



    转化中权属的“大账”需要法律来规范



    成果转化中知识产权的主权不够明确,问题由来已久。尽管国家奖励给科研人员的比例越来越大,甚至达到80%~90%。但在具体的制度与执行层面上仍然存在问题。


    比如,当某一项目涉及人数较多时,如何实现奖励举措的公平、公正、合理化,从而能够体现各方的贡献,特别是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体现管理层的贡献,亟需法律制度规范与保护。


    成果转化过程中,许多问题往往与人员奖励机制、知识产权权属及保护、转化各项流程规范有关,这亟需加强政府引导,进一步完善政策法律法规来规范这些行为。国家开展的知识产权赋权的试点工作也需要加快工作,总结经验,全面推开。


    另外,科技成果转化是市场经济的行为,科技成果价值多少只能通过市场化的交易行为得到体现。如果不将顶层设计做好,解决好科技成果这种无形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的划分问题很难找到最终的解决方案。




    算明白不同转化要素之间的“小账”




    通常成果转化主体为科研院所、大学、新型研发机构,利益的分配主要在科学家、企业家、投资家和中介之间。如何建立四者之间的交易结构,保证相应的利益,需要在政府的规范引导下,发挥各自在技术研发、推广、对接、评价、交易中的作用。


    目前,现有的制度只是在有限的范围解决了某些特定问题,要想完全打通成果转化全过程、全链条的制度障碍,建立劳动、知识、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机制,有效促进国内创新循环的形成,就需要算明白以下“小账”。


    首先要突出“前端专业人才是基础”。


    人才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要素之一,成果转化各个阶段都需要不同类型人才。


    科研人员主要精力还是要放在前端的研发,后端资源的对接和企业孵化和发展,交给专业的经纪人和联络人。在成果转化中地方政府、企业、院所各方关注点不一致,存在利益点断层,归根结底是“小账”算不明白。积极推动各类参与主体培育一批科研人才、管理人才、融资人才、销售人才,突出前端人才的培养,提高相关人员待遇,打好成果转化中的人才基础。


    其次,中介的专业化很关键。


    技术走向产品以何种方式会更好?目前都是在不断的摸索。我们经常看到的是,由研究所成果转化团队(科研人员)成立的公司,并掌控着公司的经营权。但事实上,科研人员往往只善于处理技术问题,并不具备驾驭资本市场的思维与经验。


    专业化的中介可以帮助一些单位解决成果转化从0到1的难题,解决成立企业后缺乏专业化管理的问题,避免科研人员自己对接,缺乏专业化而错失发展良机,解决成果转化人员在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流程长的问题,节约宝贵的科研时间,保护他们的积极性。


    但目前的问题是,由于多种原因,特别是对技术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的价值认知不足,导致中介专业化程度不高,未能形成系统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需要建立独立人事考评机制,明确科技中介人员的地位与价值,给与足够的利益保障。


    同时,服务人员的价值不能忽视。


    一项科研成果转化,除了与科研项目团队密不可分,还不能忽略项目支撑团队人员的付出。目前,大学、科研院所都设有成果转化处或知识产权管理处,主要负责科研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诸多细节工作。工作涉及面广、人员少、工作量大……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过程中面临的共性问题。


    而更为突出矛盾是,科研成果转移转化的收益绝大多数归项目团队,并没有很好地与支撑服务团队“利益均沾”。这就直接影响到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人员的积极性,缺乏工作的动力。


    因此,建议出台相关政策,让成果转化的服务人员从科研转化中获得奖励,完善系统考核机制,实现多方共享科研成果商业化的“果实”。


    成熟稳定交易市场是价值实现的途径。


    当前,市场对水平高、专利价值高、附加值高的“三高”科技成果的需求足够大,但从各地建立的技术交易市场仍不完善。


    科学家在成果转化过程中,首先要对自己的技术做好定位,清楚了解技术并不是成果转化链条的全部,它还需要与诸多其他因素的结合。


    因此,我们鼓励科研院所联合企业突破行业共性关键技术成果,建立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共同搭建科研平台、按照“互惠互利、各得其所”“按投资比例分成”“按劳分配”三个原则完善产学研利润分配机制,打造一套完善的成果转化体系,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无缝对接,提高成果转化效率,进而推动创新的更深层次的发展。


    此外,健全的风险投资机制是保险。


    相关统计显示,成果转化一般为10年左右,这期间充满了不确定性,风险极大。


    因此,要制度设计鼓励风险投资机构参与到风险企业的持续发展中,打通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的协同。比如,大学、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成立小的基金平台,服务单元级项目,分散风险。一定规模的企业在再融资等活动上给予专业指导,进一步完善企业风险防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科研成果转化中这些“小账”算清楚了,才能保护各方积极性,才是对成果工作真正的促进。



    也需要讲点情怀的“糊涂账”




    成果转化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转化过程中总会遇到各种利益问题,扯不清、理还乱,总有法律和规制暂时达不到的地方。怎么办?这就需要我们要站在新发展格局的视角,去看大局,去算“大账”,既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勇气和情怀,又必须在完善法律、制度上满足每一份力量获得利益的保障,绝不让老实人吃亏。


    总之,科研成果转化既要算“大账”,也要算好“小账”,还允许有一点“糊涂账”。有了这本“明白账”,一切工作才能井然有序,才会有活跃的成果转化市场,才能使之有效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与发展。

    来源:中国科学报  作者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倪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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